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指南(2024)年》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黑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2024年度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性课题和委托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中级及以下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其他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主持省语委课题但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组织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要依据《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请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二)课题立项由省语委办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 专家评审等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由省语委办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三)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研究时限一般为1-1.5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
(四)本年度省语委科研课题没有省级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学院限报两项,其中重点课题报送一项。各申报单位需排列出课题申报顺序。
(二)填写《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请书》,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2份。所有材料由申报二级单位进行汇总,统一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1610室,电子材料(PDF 版,一个文件)报送至指定邮箱。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书、汇总表等材料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郑老师,0452-2663701,wo1988jiao19@qmu.edu.cn。
科研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