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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1-12编发部门:教务处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52设置


各院(部):

  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功能和效益,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部)依据立项批复,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已批复实验室开放项目》(附件1)开展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

  2、给予经费支持的开放项目,项目申报人和实验技术人员要做好实验材料的科学保管和合理使用工作。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实验安全教育和考勤管理,做好《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的填写工作,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成果,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授予的学分记录在《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课外实践活动记录手册》相应栏目内。

  4、实验室要按照计划表中指导教师预约的实验时间做好相应的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实验完成后,做好实验室开放材料的收集和规范化存档工作。

  5、开放项目所在院(部)负责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各院(部)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特别是调研类开放项目,时间灵活,所属部门必须及时跟进,检查和监督项目进展情况。

  6、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抽查各院(部)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情况,抽查时如发现2次以上(包括2次)未按时进行实验室开放(包括变更时间未备案)的情况,将禁止该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申报。

  7、本次实验室开放项目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请于31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计划表(附件2)上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已批复实验室开放项目.xlsx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计划表.xlsx

教务处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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