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公示等程序,我院共获得“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一般项目6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在符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项目经费。各部门请于12月8日前将“包干制”项目预算表报送科研处。
2.使用本计划资金产生的研究成果均须标注“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且一个成果不能标注 2 个或以上本计划项目编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立项项目清单.pdf
科研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