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就 2023 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人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推荐人选应为截至 2023 年 1 月 1 日未满 45 周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次仅限自然科学类),且正式受聘于我省省属本科高校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
二、推荐名额和资助标准
学院一般项目推荐名额3名。2023年省教育厅支持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经费 5 万元,获批后学院按1:1比例配套。
三、资助人选遴选、推荐有关要求
1.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 1 项或参加 2 项;
(2)近三年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含在研及已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已入选“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支持计划”“龙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持计划”“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带头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计划遴选。
(3)对已获得“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并已正常结题的受资助者,前期研究阶段性成果水平高、项目后续研究发展势头好的择优推荐。
2.须提供如下材料:
(1)推荐人在线填报的《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推荐书》(详见附件2),在线填报网址另行通知。
(2)2023 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 3)一份。
3.各单位请于2023 年9月25日前将推荐书电子版和纸质版5份,推荐人员名单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刘洋 电话:2663701
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附件下载.zip
科研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