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副院长
副组长:张淑丽 马 倩
成 员:教务处副处长、各学院(部)院长(部长)、书记、副院长、各临床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秦 伟(兼)
成 员: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校补考考试的总体协调工作
二、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补考考试工作,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学生的考前教育,各院、部要对考务工作的各环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齐齐哈尔医学院试题、试卷管理细则》执行。
三、考务工作安排
1.按教务处下发的考试安排,请各教学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选派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标注性别)在考试前一周报送给相关教学单位,监考教师名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监考教师如有临时调整,各单位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送考试课程所在单位及教务处考试中心。
2.请各教学单位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培训,明确监考职责,杜绝未经培训的教师上岗监考,并做好培训记录。
3.各教学单位要根据课程特点,科学设计每门考试的考务管理流程。要明确教学管理部门、教研室及命题、监考教师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做到“考试管理人人有分工、情况处理事事有依据”。发生紧急情况时,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
4.请监考教师至少提前20分钟在主楼北区115教室等候考场分配,领取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
5.考务室设在主楼北区115教室,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到主楼北区115教室做好考试要求、公布监考安排、分发试卷等工作。
6.其他未尽事宜按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齐齐哈尔医学院试题、试卷管理细则》文件执行。
四、考场秩序及违纪处理
1.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场秩序,发现作弊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固定证据,没收试卷及违规物品,在“考试违纪处理报告单(一式三份)”上如实记录违规事实;违纪学生的物品及“考试违纪处理报告单”在考试结束后立即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考试违纪处理报告单”和考场监考教师如实填写的“违纪情况叙述记录”在考试结束当天交到教务处考试中心。
2.课程所在单位提供学生名单应随机排序,监考教师应按学生名单有序安排座位,严禁监考教师无正当理由调整学生座位。
3.监考教师应禁止不相关人员进入考场(巡考除外)。
4.教务处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违纪学生处分办法(修订)》处理违纪情况。
五、巡考安排
1.本次考试实行二级巡考制度,各二级学院、部为一级巡考,学校为二级巡考。
2.教学单位巡考组成人员要求三人及以上,由教学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教务科长)、辅导办主任等组成,人数不够的单位,教研室主任也可以参加,主要负责本单位组织考试课程的考场巡考。
3.学校巡考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抽查各院、部监考、巡考执行情况。
六、学生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无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同学请尽快补办,或到辅导办出具学生身份证明。
2.学生参加考试时不得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如有携带请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考试相关复习资料不能放在学生座位周边,应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如在学生身上或学生座位周边发现上述物品按违纪处理。
3.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不能进入考场。
4.学生参加考试时,所选答案要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如果不涂、填涂不标准,出现考分有误,由考生本人负责,选项如有涂改,按该题错误计算,不得分。
七、其他
1.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考生,由保卫处依据规定处理。
2.后勤管理处负责补考考试期间机房电脑和教室的持续供电。安排好考试期间大教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3.各二级学院督促勤工助学学生做好小教室的清扫工作。
八、考试预案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考试准时进行的,取消当天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2663866
教务处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