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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本部获批2023年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6-27编发部门: 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10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齐科发〔2019〕14号)有关要求,经二级单位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复审等程序,确定资助2023年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28项(见附件1),资助经费共计89万元。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见附件2)。请各单位科研科认真审核《合同书》注意事项,于2023年7月5日16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按照计划书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合同书填写几点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等信息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2.单位自筹栏内填写资助经费,并在用途栏中列支;

3.“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中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清单.xlsx

 附件2: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doc

                   

科研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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