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实践教学基地:
为充分调动广大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认真做好临床带教工作,积极营造“重临床、重科研、更重教学”的临床教学氛围,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设立了“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用于评选和表彰年度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度承担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实习工作的各临床教学基地实习管理人员及临床护理带教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热爱临床护理教学工作,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
2.具有较强的护理业务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学生一致好评。
3.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落实各项教学活动,如指导护理文件书写、教学查房、小讲课、出科考试及鉴定等工作。
4.教学目标明确,注重对学生临床思维和人文关怀的培养,重视与学生的互动和实习效果反馈。
5.主动进行实践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教学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带领学生参与教学科研立项和论文书写。
6.课程思政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始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实习需求,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7.从事临床教学工作满三年,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8.近三年有护理教学差错或事故者不得参评。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实践教学基地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并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优秀临床带教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
3.请各实践教学基地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至护理学院,邮箱:hlxy@qmu.edu.cn。
4.护理学院教务科汇总申报材料,形成评选结果报护理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公示。
教务处 护理学院
2023年6月16日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3: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评选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