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课程考核工作评价方案》文件精神,为科学评价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引导教师充分发挥考核的检测、诊断、评价、反馈等作用,学院现开展2023年课程考核评价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价对象
基础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外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就业处、学工部、临床教学中心、图书馆、评估中心等单位承担的2022年春季和秋季学期本科各专业必修课。
二、评价内容
课程考核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命题、试卷、试题库、考核组织实施、评卷、成绩管理、试卷分析与成绩分析、考试反馈等。
三、组织实施
(一)自评阶段:2023年6月16-30日
1.各教研室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课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承担的必修课开展自评,按指标体系逐条撰写自评报告,如有一门课程面向不同专业开课的,请写明不同专业间的区别。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各教学单位汇总各教研室自评材料,编制本单位自评分析报告。
(二)学校评价阶段:2023年7月1-7日
学院组建专家组,以审阅自评分析报告、实地调研等形式进行评价。
(三)持续改进与结果运用
1.各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持续改进。
2.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价结果推荐课程考核工作优秀案例,在全院范围内分享。
四、工作说明
1.各学院、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如实撰写报告,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高质量完成本次评价工作。
2.请各学院将课程考核工作自评报告和本单位的自评分析报告电子版汇总后,于6月30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qypgzx@qmu.edu.cn。
联系人:白艳晶、李双,电话:2663915
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课程考核工作评价方案.docx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