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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5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10设置

各有关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通知》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2.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不超过60%。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二、申报范围

共涵盖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应用经济、哲学、社会学等25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申报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

三、完成时限

基础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

四、材料要求

1.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2.项目申请书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3年6月修订版),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5份。各申报单位请于6月28日前将《申请书》《活页》、汇总清单统一报送科研处并同时完成系统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事项详见:黑龙江社会科学网(http://www.hljsk.gov.cn/)

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2663701

附件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5:2023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汇总清单.xlsx


                                                 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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