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齐齐哈尔市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表的符合《齐齐哈尔市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1.申报成果应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畴,主要类别: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2.编译著包括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
3.研究报告分为立项课题(已结项的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4.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研究综述、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记、概览、编辑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二、申报日期
各单位按照《齐齐哈尔市第十八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提示》要求,将材料袋及汇总表于6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上报科研处。
联系人:刘洋 电话:2663701
附件2:齐齐哈尔市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doc
科研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