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转发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课题应以中医药经典为研究对象,围绕中医经典、医籍名方、龙江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江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方面的展开研究,服务于黑龙江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研究目标科学合理,研究内容具有先进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合规,一般在1年内取得预期的结果。
二、申报范围
(一)中医经典研究。以整理、阐释、继承、发扬、普及中医经典为目标,积极利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技术、数理统计等支持,开展中医经典的理论体系、思维方法体系、辨证论治规律、经典原文诠释与创新、中医经典科学内涵等方面的理论研究,突出中医经典的特色优势,推动中医经典知识广泛传播普及的进程。
(二)医籍名方研究。主要针对中医药经典医籍的整理与研究,经典名方的方药考证。关于经典名方的研究应当在对古典医籍充分整理、考证的前提下,加强经典医籍精华梳理,融合现代科学技术,探索经典名方在预防、治疗黑龙江地域常见病、多发病方面的相关研究,提高经典名方的临床疗效和服务率。
(三)龙江道地药材研究(龙江道地药材目录尚未公布,请从附件1龙江常见地产药材名单中选择药材进行研究)。对该道地药材的名称(正名、异名)、基源植物、炮制方法、性味归经、功效、栽培、食用习惯等方面进行古籍、地方志等文献的梳理、考证、研究,并对该品种现代研究进行综述与展望,以形成完整的该品种药用、食用历史和下一步利用开发建议,为该品种的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如申报道地药材、申报药食同源物质、非药用部位申报新资源食品、申请地理标识保护等应用奠定前期研究基础。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挖掘整理黑龙江省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黑龙江省中医药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中医药非遗项目数据库,推动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推广及应用研究。对已经列入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挖掘其历史、文化、学术价值与内涵,探索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设、传承模式与创新发展利用的有效路径;对未列入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阐述其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目的及意义,对其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情况等进行说明,提出传承、传播、保护的有效措施。
(五)龙江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主要开展黑龙江省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和临证方药、中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推进龙江医派学术传承工作;开展龙江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整理,整理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促进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发展。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请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中医药临床、科研、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二)负面清单。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研究;已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超期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现正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
四、项目说明
(一)项目列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范围,研究时限为1年。
(二)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资助项目分为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重点资助项目标准为5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2000元/项。引导项目的研究经费需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三)研究成果应形成详细研究报告1份,相关内容在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论文需有课题类别和课题编号。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平台(http://hljzyy.cmechina.net),进入科研申报平台,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中医管理局科研申报系统申报人操作流程》(附件2),认真填写《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同时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
(二)申请账号开通请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9日前与科研处联系,附属医院申请人请与相应的医院科研部门联系开通账号。
(三)《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5份,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部门签字盖章)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于2023年5月16日前报送科研处,统一盖章后返还。申请人在5月17日前完成申报系统上传工作。附属医院审核部门在5月19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工作,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及审核工作。
六、申报相关要求
中医药文化科研课题试行信息化管理,因系统尚未完善,请申报人在填报系统时注意以下几点:
1.本次申报课题研究类别选择“中医药文化”进行申报。
2.本次申报课题不需要查新证明,但因系统设计不提交查新证明无法提交,可提交空白纸,纸上标注“中医药文化项目申报”,以便推荐人申报及各单位审核。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2: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申报系统申报人操作流程.doc
附件4:黑龙江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