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黑龙江省科协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对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项目安排
(一)命题自选。根据《黑龙江省科协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选题指南》(简称《指南》,见附件1)提供的研究方向,从中选择合适的课题进行申报。申报时可以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有所侧重,对选题的文字表述作适当改动。
(二)自拟课题。面对2035年远景目标,聚焦“十四五”规划,围绕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黑龙江振兴发展实际需求,针对具体问题自行拟题,申请纳入省科协年度智库研究计划,开展专项决策咨询课题研究。
(三)开放征集。遵循上述研究方向,突出“六个龙江”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等重点方面,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向省科协提交智库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
二、项目要求
(一)命题自选和自拟课题项目限期申报,经评审立项后实行项目化管理,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各类项目提倡具体研究时高站位、小切口、深挖掘、出实招,真正拿出有价值、高品位的成果。
(三)经批准正式立项的每个课题形成研究报告1份,要求思路清晰,内容原创,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有必要的辅助性研究手段,1万字左右。同时形成专家建议1份,要求对策具体,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和专家建议的查重率原则上不得高于15%。
三、申报资格
申报命题自选和自拟课题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课题由申报单位组建团队承担,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申报开放征集的项目,可以是团队,也可以是个人,但应由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或者市(地)科协推荐,团队成员或个人应为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科协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与项目任务书具有相同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题成果达到预期。
(三)智库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院推荐不多于10项。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结题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在此之前完成的可以随时报送项目成果。
(七)开放征集类项目的受理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
五、项目经费
(一)命题自选、自拟选题类项目计划立项20个左右,对经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给予经费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项目批准立项后,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即批准立项后先行拨付2万元,中期检查评估通过后在拨付1万元。
(二)开放征集授理的项目经评审采纳后,根据成果价值给予研究团队1至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1:黑龙江省科协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黑龙江省科协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