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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2编发部门:教务处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10设置

各二级学院(部):

为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功能和效益,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条件,请各教学单位在安排好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面向全院学生开设具有一定综合性、创新性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现将2023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212-19日,拟申请进行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教师,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书》,向教师所在二级院(部)提出申请。二级院(部)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内部论证,并做好记录

1220-2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校园网通知形式对通过论证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批复。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本次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范围为2023年全年,即2022-2023学年第学期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两学期均开设的项目填写两份申报书,标明开放学期。

(二)实验室开放项目16学时为1学分,每个实验室开放项目不得超过16学时,不得超过2轮。

(三)跨学院(部)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按教师所在学院(部)进行申请,每名教师每学期最多开展1项实验室开放项目。

(四)每个实验室开放项目只允许配备一名实验指导教师;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分组的项目,可按组数增加实验指导教师,但教师总数不得超过总组数。

(五)教学大纲内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等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材料经费不超过1000/项。实验室开放项目耗材已通过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下移至各二级学院(部),请各院(部)做好统筹管理。

三、上报材料

请各部门于1219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与汇总表、论证记录表(各一份,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到邮箱:qyjwk@qmu.edu.cn

联系人:洪洋   电话:2663150

特此通知。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实验室开放项目计划表(汇总).xlsx

附件3:实验室开放项目论证记录表.doc




教务处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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