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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1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443设置

各相关部门:

根据《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要求,学院现组织申报“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时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立项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印发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在此时限内,国内公开出版的科研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成果的类别和范围: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编译著包括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研究报告分为立项课题(已结项的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研究成果;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境外出版物发表的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每名申报者每届限报 1 项成果。

 2.申报者按照评奖细则和方案中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注册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http://210.46.97.202/xtgl/UserCtrl.do?login),录入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连同各项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2663701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pdf

附件2: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纪律若干规定.pdf

附件4:第二十届省社科成果社会反响量化评分参考表(4类).xls

附件5:申报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pdf

附件6:申报评审系统使用说明.pdf

附件7:第二十届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pdf

附件8:第二十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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