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社科联即将举办第十三届全省社会科学普及月,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第十三届全省社科普及月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转发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号召全省社科界以“学讲话、谋振兴”为主线,突出迎庆党的二十大,突出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突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搭建平台,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 多样、富有成效的社科普及活动,推动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优异成绩献礼党的二十大。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社科谱新篇。
三、活动形式
活动形式倡导线上线下相结合,鼓励融入网络新媒体,鼓励创新理念、创新内容、创新载体,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区域合作,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活动形式包括:1.举办、承办国际性、全国性、跨区域的社科普及活动;2.举办讲坛、论坛、报告会、沙龙等;3.开展培训、咨询、展览、演出、竞赛、基层行等;4.利用互联网、报刊、广播、影视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5.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6.公益广告,出版物展示、展销、捐赠等。7.其他形式的社科普及活动。
四、征集对象
1.市(地)社科联及社团;2.高校社科联;3.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单位;4.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学术交流基地;5.社科类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
自2022年4月开始,各单位已经开展、正在开展和年底前计划开展的重点社科普及活动均可申报。
五、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迎庆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两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世界读书日暨龙江读书月、大国航天、以学习宣传社科普及条例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文明探源、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红色文化等方面。
六、活动立项
活动征集结束后,黑龙江省社科联将结合活动有关情况进行审核,遴选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活动纳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指南,下发社科普及月通知,并在入选活动中择优立项,依据《省社科联科普活动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对活动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实行委托项目管理。
七、申报安排
各单位应结合本地中心工作和科普工作重点、本单位科普活动开展(计划)情况,认真填写《活动汇总表》《活动申报备案表》。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填报要素信息清晰准确,申报材料需经本部门审核后,按照附件样式报送至科研处。
请各单位于9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v1110@qm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单位名称+2022普及活动”。
联系人:张微 电话:0452-2663701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社科普及月活动汇总表【20220906】.xls
附件2:社科普及月活动申报备案表【20220906】.docx
科研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