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一流本科教育,激发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见习(实习)带教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教学见习、实习质量,提升学院教学服务管理水平,学院决定表彰2022年度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见习(实习)带教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一)评选范围:包括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含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虚拟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
(二)评选名额:15个。
(三)评选条件:
1.申报相关材料限定为近三学年。
2.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突出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
(2)教学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队伍稳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效率高。
(3)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有力,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注重管理机制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4)高质量完成单位教学工作任务,原则上应在组织绩效考核中教学管理工作业绩突出。部门承担的课程及格率相对较高,执业医师通过率相对较高。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工作思路明确,教学质量意识强,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手段先进,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教学竞赛,教学管理成效显著。
(6)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以及产业学院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有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及一流课程单位优先。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年度先进集体:
(1)部门有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2)部门教师有师德师风违纪问题;
(3)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存在不端行为。
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指在岗统招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教学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教学单位班子成员、教务管理人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秘书。
(二)评选名额:30人。
(三)评选条件:
1.申报相关材料限定为近三学年。
2.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所提交的工作材料及时、准确、规范,高质量完成教学管理工作,无差错、事故发生。
(3)坚持教师为本、学生中心,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4)具有教育管理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为学院或部门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方案。
(5)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在统招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其中考核优秀至少1次。
(6)在本部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以及产业学院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效显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年度先进个人:
(1)在公共场所或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
(2)违反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按时上下班;
(3)有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4)有师德师风违纪问题;
(5)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存在不端行为。
三、统招本科优秀见习(实习)带教教师
(一)评选范围:近三学年承担见习、实习教学任务的带教教师。
(二)评选名额:25人。
(三)评选条件:
1.申报相关材料限定为近三学年。
2.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见习、实习带教达到学院规定工作量;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内容充实,方法灵活,教学经验丰富,水平突出,教学成果显著。
(2)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具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注意培养学生勤奋进取的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
(3)指导的学生在校级及以上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
(4)有书写规范的教案,认真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带教内容,精心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上成绩突出。
(5)培养实习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启发沟通知识的内在联系,认真指导查房、病案分析,批改病历、各项医疗文件的书写、毕业论文原始记录等。
(6)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有创新精神,方法新颖,能提出比较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方案,经过实践效果良好。
(7)认真组织安排实践教学工作,及时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了解学生出勤情况,检查学生教学项目完成情况和转科鉴定表填写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品德操行、业务学习等做出评语。
(8)关心爱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主动做好实习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社会活动安排,加强实习生日常管理,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服务育人,威信较高。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优秀带教教师评选:
(1)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见习、实习教学任务,有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者;
(2)有师德师风违纪问题者;
(3)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存在不端行为者;
(4)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做好有关申报材料的组织撰写和评选推荐工作,保证推荐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在本单位(专业所在单位)公示,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质量。
(二)教务处组织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见习(实习)带教教师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在9月1日15:00前将推荐名单(排序上报)、事迹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汇总表送交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联系人:吴丹,2663921,qyjwk@qmu.edu.cn。
优秀见习(实习)带教教师联系人:王钧,2663855,qylck@qmu.edu.cn。
附件7:《齐齐哈尔医学院统招本科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8:《齐齐哈尔医学院统招本科优秀见习(实习)带教教师评选办法》(试行)》.docx
教务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