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齐科发〔2019〕14号)有关要求,经二级单位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复审等程序,确定资助2022年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33项(见附件1),资助经费共计71万元。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见附件2)。请各单位科研科认真审核《合同书》注意事项,于2022年8月22日16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查新报告一份报到科研处,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按照计划书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合同书填写几点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等信息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2.单位自筹栏内填写资助经费,并在用途栏中列支;
3.“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中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清单.xls
科研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