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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黑龙江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2-04-18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553设置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21〕43号)、《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挖掘阐释名医名家、医籍名方、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蕴含的中华文明智慧,开展中医药经典普及化项目活动,开发推出相关文化产品。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应以中医药经典为研究对象,围绕中医经典、医籍名方、龙江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四个方面的普及化展开研究,服务于我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研究目标科学合理,研究内容具有先进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合规,一般在1年内取得预期的结果。

二、申报范围

(一)中医经典研究。以整理、阐释、继承、发扬、普及中医经典为目标,积极利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技术、数理统计等支持,开展中医经典的理论体系、思维方法体系、辨证论治规律、经典原文诠释与创新、中医经典科学内涵等方面的理论研究,突出中医经典的特色优势,推动中医经典知识广泛传播普及的进程。

(二)医籍名方研究。主要针对中医药经典医籍的整理与研究,经典名方的方药考证。关于经典名方的研究应当在对古典医籍充分整理、考证的前提下,加强经典医籍精华梳理,融合现代科学技术,探索经典名方在预防、治疗黑龙江地域常见病、多发病方面的相关研究,提高经典名方的临床疗效和服务率。

(三)龙江道地药材研究(龙江道地药材目录尚未公布,请从附件1龙江常见地产药材名单中选择药材进行研究)。对该道地药材的名称(正名、异名)、基源植物、炮制方法、性味归经、功效、栽培、食用习惯等方面进行古籍、地方志等文献的梳理、考证、研究,并对该品种现代研究进行综述与展望,以形成完整的该品种药用、食用历史和下一步利用开发建议,为该品种的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如申报道地药材、申报药食同源物质、非药用部位申报新资源食品、申请地理标识保护等应用奠定前期研究基础。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挖掘整理我省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推广及应用研究。对已经列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挖掘其历史、文化、学术价值与内涵,探索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设、传承模式与创新发展利用的有效路径;对未列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阐述其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目的及意义,对其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情况等进行说明,提出传承、传播、保护的有效措施。

三、申报条件

课题第一申请人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中医药临床、科研、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应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管理能力,已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超期未结题者、各级各类项目超期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主持在研的省中医药管理局科学研究专项课题不得超过1项。

四、项目说明

(一)本次立项项目列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范围,项目研究时限为1年。

(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此次拟共设立60~70个立项项目,其中“中医经典研究”、“医籍名方研究”原则上每类不超过10项。请申报人谨慎选择推荐申报类别,建议避免扎推申报。立项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引导项目。资助项目数量设为40个,资助项目标准为5000元/个。引导项目数量设为20~30个,研究经费需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

(三)研究成果应形成详细研究报告1份,相关内容应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须登录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平台(http://hljzyy.cmechina.net ),进入科研申报平台,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中医管理局科研申报系统申报人操作流程》(附件2),认真填写《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附件3),同时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申请账号开通请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19日前与科研处联系,附属医院申请人请与相应的医院科研部门联系开通账号。

(二)申请人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申请书(附件3)盖章页(审查意见页和合同页)由学院盖章后(合同页调整为正反页在一张纸上)和承诺书(附件5)纸件统一交于科研处1610室,同时将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制版交至科研处,统一盖章后返给各学院。申请人在4月23日前完成申报系统上传工作。附属医院审核部门在4月23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工作,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及审核工作。

六、申报相关要求

(一) 对存在弄虚作假和学术侵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自本年度起,中医药文化科研课题试行信息化管理,因系统尚未完善,请申请人在填报系统时注意以下几点:1.本次申报课题研究类别选择“中医药文化”进行申报。2.本次申报课题不需要查新证明,但因系统设计不提交查新证明无法提交,可提交空白纸纸上标注“中医药文化项目申报”,以便申请人申报。

(三)该项目与“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不能同时申请,申请人作为主要研究人(前三作者)不能出现两次以上。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2663701


科研处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龙江常见地产药材名单.doc

附件2: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申报系统申报人操作流程.doc

附件3: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doc

附件4:黑龙江省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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