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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4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371设置

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推荐意愿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遴选推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每个单位限报1项,并于2022年4月6日前将《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v1110@qmu.edu.cn,纸质版送至科研处。

最终确定推荐为“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单位需另行提供:体现推荐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单位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以上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可靠,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2663711


附件1:《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docx


科研处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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